6月1日、7月20日,天津市财政局分别公布政府采购类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废止37份文件。7月10日,湖南省财政厅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工作的通知》,18条规定覆盖政府采购从预算编制到合同签署的全生命周期,力求让操作执行不再“迷茫”,监督管理有规可循。11月,四川省财政厅印发五个文件,力求让监管无死角。
★ 财政部明确单一来源采购适用特例
5月28日,财政部办公厅发函明确,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情形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政府采购项目,可以依法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6 月
★ 财政部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
6月,财政部公布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的标准文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对投诉书的主要内容与文本格式进行规范。
★ 部分竞争性磋商项目可放宽供应商数量限制
6月30日,财政部对《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做出补充规定,其中明确,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7 月
★ 《条例》全国知识竞赛开赛
7月15日,财政部国库司(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与中国政府采购报社共同举办的“奔图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全国知识竞赛开赛。竞赛旨在推动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普及和推广,提升政府采购从业人员素质。共有近25万人次参加答题。最终,20家单位获优秀组织奖,111名参赛者获竞赛个人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