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政府采购新闻大事记
1 月
★ 全国政府采购“黑名单”集中发布
1月1日起,省级财政部门负责本省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发布管理工作。财政部此前下发的《关于报送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通知》指出,财政部积极响应多部委开展的不良信用记录联合发布号召,集中发布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1月30日,财政部正式发布“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311家企业被列入“黑名单”。
★ PPP项目政府采购行为有章可循
1月20日,财政部正式公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全面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政府采购行为,并在政府采购的整体法律框架下,对采购方式、采购程序等进行了创新。
★ 财政部依法创设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
1月21日,财政部正式公布《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按政府采购法的授权,依照“物有所值”的制度目标,财政部创设了新的政府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中央国家机关取消的公车被拍卖
1月25日,中央和国家机关公车改革取消的公务用车正式启动第一批拍卖。至11月28日,中央公车拍卖共举办了25场,共成交2571辆公车,总成交额逾1.49亿元。据了解,中央国家机关140个参改单位公车改革于9月全面完成,共取消车辆3868辆,而且都经规范处置,收入均上缴国库。
2 月
★ 财政部向24家代理机构亮“黄牌”
2月10日,财政部发布24个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对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等24家在“2014年度政府采购甲级代理机构专项检查”中,被查出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存在违法情形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做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 财政部61号令正式告别“历史舞台”
2月11日起,由财政部部长楼继伟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7号《财政部关于废止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正式实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财政部令第61号)等七件涉及审批事项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被废止。
3 月
★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正式实施
3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正式实施。3月20日,为更好地宣传《条例》,财政部副部长刘昆在《人民日报》发表题为《推动政府采购更加规范透明》的署名文章。4月到6月,财政部连续举办4期《条例》培训班,分别对地方监管部门和集采机构、中央预算单位、代理机构等相关负责人以及评审专家进行培训。6月,由财政部国库司、财政部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财政部条法司、国务院法制办公室财金司联合编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出版,以帮助各方更好地理解《条例》立法背景和具体条款,推动《条例》贯彻落实。
★ 中央单位变更采购方式实行新规
3月1日起,修订后的《中央预算单位变更政府采购方式审批管理办法》正式实施,财政部对原办法进行了修订,并对适用范围等内容作了具体规定,突出了中央预算单位主体责任,简化了方式变更审核要求,规范了单一来源申请公示流程。
★ 财政部首启全国联动的代理机构检查
3月起,按照“全国联动、统一标准、分级检查、依法处理”的原则,对代理机构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执业情况进行深度检查。这是财政部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行政许可取消后,首次以全国联动的方式开展代理机构检查。
4 月
★ 国办对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程度“加码”
4月3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提出要及时完整公开政府采购项目信息、采购文件、中标或成交结果、采购合同、投诉处理结果等。11月11日,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公布《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及说明》,指出本年度评估中,在财政资金信息方面将增加对政府采购信息的评估。
★ 公共资源交易乱象引业内反思
4月11日,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报道了安徽省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巧立名目乱收费、手续复杂办事难等管理乱象。对此,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代理机构、专家等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纷纷提出了自己的看法,这一公共资源交易中的典型案例,引发各界对相关制度的反思。
★ 政府采购全过程信息公开链条逐步显现
4月,新预算法施行后的中央单位部门预算“首秀”尘埃落定,90余家中央单位公布了2015年度部门预算,且多数单位首次公布了政府采购情况。7月17日,2014年度中央部门决算开始正式向社会公开,其中首次对外公开了各部门政府采购支出。自此,政府采购预算、合同、决算等环节信息均完成首次公开,政府采购全过程公开链条首次完整显现。
5 月
★ 各地着手清理完善政府采购“文件柜”
5月11日,四川率先公布清理废止11个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不符的规范性文件,为地方全面清理规章制度开了个好头。